宣傳推廣平臺應制訂文旅產業統一宣傳推廣的標準(包括統一的VI設計、宣傳口號、營銷資源池等)、統一渠道、統一媒介建設,依此搭建覆蓋廣播電視、平面紙媒及新媒體運營的全方位融媒體推廣平臺,統一整合中央媒體、海外主流媒介、各大主流網站,形成全省文旅行業對外發布、宣傳、具有公信力和權威性的媒體推廣聯盟。
宣傳推廣平臺應以用戶體驗需求為核心構建文化和旅游產品及營銷創新的決策機制,充分發揮5G 技術、超高清視頻技術、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通過小視頻、離線語音、VR/AR/MR等技術手段,利用場景化營銷進行產品打造,考慮公眾消費的更多觸點,多渠道營銷方式整合,融入公共服務平臺,與公眾保持動態互動機制,以更好適應處于急速變化的市場環境。
宣傳推廣平臺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 文旅形象展示:宣傳推廣平臺是政府主導建設、官方推薦、具有權威性和唯一性的文旅形象展示平臺。宣傳推廣平臺的構建包括形象宣傳、產品宣傳、模式與渠道建設、建立直播體系、超高清文旅宣傳頻道建設、藝術節目預告等。宣傳推廣平臺可以與融媒體中心共建共享,深度融合。
2. 文旅產業信息服務:有效整合文旅產品信息、文旅資訊信息、各類文旅活動信息,建立文旅領域專業化、扁平化、標準化的服務體系,解決信息分享、信息跟蹤、信息交易和輿情管控等核心問題,推動文旅深度融合。
3. 智慧文旅精準營銷:通過大數據技術處理公共服務平臺匯聚的數據構建用戶畫像,準確分析公眾個性化需求,幫助文旅企業實現精準營銷,為公眾提供及時、精準、有針對性的文旅服務,促進文旅企業的營銷宣傳推廣。
4. 文旅產業綜合指數研究:由政府牽頭,聯合行業協會、科研機構、企業、高校等進行行業深入研究和課題調研,形成文旅產業綜合指數研究體系,定期發布文旅產業大數據研究報告、構建相關文旅指數系統,為文旅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塑造和權威性宣傳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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